这几个月以来,针对电动车,北京有一项非常严格的政策,对此,笔者不得不吐槽一下北京新出的针对智能老年电动代步车的管理政策,其实这次的新政策,针对的是超标电动车并不是针对的智能老年电动代步车,不过政策是草率的制定一刀切的来管理,这次政策的主要内容其实就两条(1)电动自行车必须按新的国标进行生产和销售,重量50公斤以下,速度25公里以内,电动自行车必须是两轮的而且必须带脚踏功能;(2)非电动自行车类的电动车,必须是在工信部道路管理车辆中备案的,也就是说必须是工信部备案的机动车。按此规定,北京市全面禁止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销售,期中也包括速度不超过8公里的智能老年人电动代步车,而且特别搞笑,禁止智能老年人电动代步车销售的政策理由依据居然是速度太快了。
【智能老年电动代步车,最高时速8公里每小时】
智能老年人电动代步车,是四轮的,按规则那就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也不可能改成两轮的给老年人使用,两轮的更不安全;关于速度,智能老年电动代步车,时速最高才8公里,也不可能属于机动车,机动车速度怎么也要几十公里以上才能归类为机动车吧。也就是说这次北京的政策是一刀切的,要么属于电动自行车,要么属于机动车,其它的一律不允许销售,这样一刀切是不是很不合理呢。
在此,再简要介绍一下智能老年人电动代步车有什么特点,智能老年电动代步车主要是为了老年人的日常出行而设计的一种慢速代步车,主要的特点是速度慢,长度一般在一米左右,底盘低,带电磁刹车功能,安全性很高,最高时速8公里每小时,无论在平地还是坡道上,都可以松手就自动刹车并停住。由于速度很慢,跟走路差不多,通常情况下也只有老年人才会需要这种代步车,智能老年人电动代步车也只在小区或者公园内行驶,不走机动车道,最高时速才8公里也不可能走机动车道。
【智能老年人电动代步车,长度一般在一米左右,可以进电梯】
而北京这次出台的电动车管理新政,目的是想要规范管理超标电动车,主要针对的是速度较快的电动自行车和带棚子的老年代步车,前者速度快经常横冲直撞容易出事,后者带个棚子像个小汽车走的是机动车道又不属于机动车。这两类车确实都很危险,速度太快的电动自行车,自然容易出事,带棚子的老年代步车走机动车道,那问题就更大,政府要出台政策治理这两类电动车,是合理的也是非常应该的。但是,在治理这类违规超标代步车的同时,不能搞一刀切的治理措施,世界本身是多彩的颜色,现在搞一个不是黑的就是白的政策出来,显然非常不合理。而且,国内生产和销售智能老年电动代步车的企业也很多,应该制定智能老年人电动代步车的标准来规范而不是没有标准就直接禁止掉。
一个四轮的智能老年电动代步车,有四个轮子,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变成2轮满足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老年人也不可能踩脚踏板行驶;最高时速才8公里,无论怎么设计,也不可能变成机动车。那既不是电动自行车,也不属于机动车,那就不能生产和销售吗,不允许老年人出行吗,难不成老年人出行也得开汽车吗,如果老年人不能开汽车了那怎么出行,让走路吗?怎么解决老年人出行的问题,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有想过吗?还有一种情况,有人说既然速度这么慢,那应该归为医疗器械中的电动轮椅来管理,而不是划归为普通的电动车,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医疗器械有医疗器械的一套标准,对于电动轮椅也是如此,电动轮椅上市销售,都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是如果拿一台智能老年人电动代步车到药监部门去检测,药监部门给的结果是这种代步车没有医疗器械的检测标准不予检测,也就是说药监部门也不认为代步车属于电动轮椅。
【智能老年人电动代步车,带电磁刹车,能够做到松手就驻车】
这样一看,这个问题成了无解的问题,各个部门都没有标准,而老年人又很需要这种代步车,政府部门不能在治理其它电动车的时候,直接一刀切都直接禁止销售就万事大吉。强烈建议,北京政府在制定电动车政策的时候,能够充分调研,制定出更细致更合理的制度来。